沪建桥院任〔2018〕2号
经2018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:
荆筱槐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建桥学院
2018年1月9日
沪建桥院任〔2018〕2号
经2018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:
荆筱槐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,试用期一年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建桥学院
2018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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